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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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是交通鉴定需要当事人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事故伤残事项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等情形。注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一般是交通鉴定由鉴定人先垫付的。

一、事故伤残事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注意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是: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交通鉴定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事故伤残事项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注意询问、调查和检验。交通鉴定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事故伤残事项提供伪证,注意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交通鉴定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事故伤残事项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注意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律师在线提醒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三、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于相关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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